达州市红十字会救灾物资采购制度
时间:2015-02-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次
一、市红十字会根据捐赠资金或拨款使用要求,结合备灾救灾实际需要,提出物资采购品目、数量、规格、质量等,在初步询价的基础上,提出物资采购具体方案。采购金额在2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实行询价采购,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实行招标采购。
二、会领导审批同意方案后,在达州市红十字会网站上发布物资采购招标公告。公告时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三、公告期满,接受投标人报名及密封样品、密封报价,审查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报名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实行所有投标人现场参与的现场开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评标,最后,根据价格、质量等因素确标。开标、评标、确标过程邀请市卫计委纪检监察人员监督。
五、确定中标单位,并在达州市红十字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六、公示期满,如无质疑,市红十字会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执行物资采购、物资验收入库等。采购完成后,所有资料归档备查。
七、此制度参照《四川省红十字会救灾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修订,通过达州市红十字会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