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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红十字会
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试行)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我市红十字会应对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和火灾、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行为,提高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人道主义救助,保护人民的生命与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作要求,建立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救援救助机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独立自主、及时有效地开展活动,为受损害群体提供更多人道主义救助,做好政府救灾工作的助手。
(三)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共达州市委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等。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我市红十字会参与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一)应急指挥机构
1.达州市红十字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是全市红十字系统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助工作的指挥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接受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关于救灾的各项指令;研究决定全市红十字系统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
(2)指导全市红十字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3)指挥、协调、督查全市红十字系统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救护和赈灾救助行动。
(4)决定全市红十字系统应急状态的结束。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四级调研员(赈济救护科科长)担任,市红十字会各科室负责人、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队长和各区(市、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为成员。
3.应急领导小组设在达州市红十字会。
(二)应急办事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是全市红十字系统应急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和指示。
(2)负责全市红十字系统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和具体指导工作。
(3)组织编制、评估修订《达州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全市红十字系统应急预案体系。
(4)组织协调并督导检查全市红十字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接收、汇总、分析各种重要信息,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
(5)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办设在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科,赈济救护科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分别任应急办主任、副主任,组织协调各科室人员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应急办工作任务。
(三)应急执行机构
1.市红十字会应急办及受灾或事发地县级红十字会为应急执行机构。其主要工作是:
(1)市红十字会应急办:贯彻落实应急预案,执行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救护和赈灾救助具体工作。迅速了解灾情、拟定相关方案。组织县级红十字会对辖区灾情考察,收集现场照片、视频等资料,汇总本辖区灾情数据和信息,及时向应急办报告,并上报灾情,根据灾情变化,对相关工作提出建议和总结。
(2)县红十字会:做好救灾物资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协调捐赠款物的管理,拟定分配计划。依法组织开展赈灾募捐活动。统计、接收捐赠款物数额,通报赈灾情况。在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协助政府参与应急救援救护工作,组织街道、乡镇的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队伍参加赈灾相关工作,收集灾情图片视频资料,及时准确上报灾情信息及参与赈灾情况,按规定要求发放救灾物资至受灾群众。
(3)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保障24小时值班电话、办公网络及通讯畅通、公文运转高效、救灾工作车辆完好。会同赈济救护科做好救灾款物的管理拨付,向省红十字会汇报到账捐赠款物情况,组织、协调接受财务审计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宣传口径,负责拟定灾害救助宣传方案。组织救灾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和新闻发布(通报),公共信息图片和募捐情况。应对处理相关舆情。
(4)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科:收集灾情图片视频资料并及时准确上报灾情信息及参与赈灾情况。根据灾情拟定应对方案。按规定草拟、发布赈灾募捐倡议,依法组织开展募捐相关活动。做好救灾物资的管理、统筹和分配发放等工作。在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协助政府参与应急救援救护工作,统筹组织全市红十字系统力量参加赈灾相关工作。
(5)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统筹全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伍和救援体系建设。做好灾害救援救护的物资、人员和演练等日常准备工作。根据市红十字会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协助政府参与灾害救援救护工作。及时总结参与救灾工作经验和不足。
2.现场指挥
根据灾情及响应程度,及时派人赴灾区或事发地指导,协助并参与当地开展救援救护和赈灾救助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市红十字会应与市应急管理局密切合作,关注当地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情况,负责向同级政府相关部门收集灾害信息并及时将灾情逐级上报上一级红十字会,报送方式为红十字系统使用的灾情报表及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网络系统。
(二)预防预警行动
加强与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了解相关灾情的预测和分析,通过多种渠道筹措救灾款物,做好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救助的准备工作。组织实施增强应急救助能力的备灾项目,组织蓝天救援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民众防灾减灾意识,加强对红十字会救灾干部和全市人民群众进行应急救护知识及应急能力的培训,提升红十字会的综合救灾能力。
(三)预防支持系统
发挥好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作用。备灾救灾中心承担灾害救助物资的储藏、整理、转运和发放任务,积极推进市红十字会与省红十字会之间报灾和救灾物资调动、储运、发放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灾害响应
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对特大灾害(Ⅰ级)、重大灾害(Ⅱ级)、一般灾害(Ⅲ级)和轻灾响应要求,红十字会积极、主动、及时响应参与灾害救援救助救护工作。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1.报送内容
(1)灾情信息:包括受灾人口、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转移安置人数、房屋倒损情况、毁田面积、经济损失等,并附媒体报道和图像资料。
(2)自救情况:当地政府、红十字会及其他组织在灾害发生后开展的自救工作。
(3)救助需求:除当地政府、红十字会及其它组织已解决的问题外,灾区的救助工作还需要上级红十字会给予的援助。
2.报送渠道
灾情信息要求逐级上报,报送方式为通过救灾网络系统或其他规定的渠道上报。
3.报送时间要求
按照《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规定,首期灾情报告应及时报送,县级红十字会向市红十字会报告应不超过24小时,市红十字会向省红十字会报告应不超过48小时,同时根据灾情进展要求及时续报灾情。红十字会系统自身发生的灾害事故,应按相关规定,在第一时间向同级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报告。
4.信息处理
市红十字会将灾情信息上报至上级红十字会,并根据所报数据认真评估灾害级别,制定紧急救助方案,报应急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5.报灾及救助热线
(1)市红十字会应急办报灾及紧急救助热线电话:
0818-2106027、2122818、2375529
(2)各县级红十字会报灾及紧急救助热线电话:
通川区红十字会:5981968;达川区红十字会:2669651;
万源市红十字会:8638883;宣汉县红十字会:5233313;
大竹县红十字会:6610120;渠县红十字会:7322033;
开江县红十字会:5289992
(3)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救援热线电话:2169958
6.指挥和协调
全市红十字系统救助工作的指挥权在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救助工作由县级红十字会负责。
7.紧急处置
(1)向灾区或事发地调拨救灾物资和备用金,派出紧急救援队。
(2)赴灾区或事发地核查灾情。
(3)开通24小时救助、捐赠热线电话值班,畅通信息渠道。
8.救护和医疗
(1)县级红十字会在突发公共事件第一时间开展自救互救,减少伤亡。
(2)市红十字会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及时派遣红十字救援队,开展现场人道主义救援救助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红十字会开展的灾后工作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以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改善受灾群众生活环境和条件。
(二)社会捐赠监督
坚持按照捐赠者意愿做好救灾款物管理,并及时向捐赠者反馈信息。市、县级红十字会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和机构的审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自然灾害等公共突发事件考察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总结
按应急执行机构各自职责分工拟出考察报告或工作总结,报送应急领导小组审议。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遭受一般灾害,市、县红十字会安排专人值班,并及时向省红十字会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负责人联络电话。
2.遭受较大及以上程度的灾害事件,市、县红十字会安排24小时救灾值班,并将救灾热线电话等联络方式上报上级红十字会。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应遵守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的工作。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物资保障:救灾工作是各级红十字会的首要任务,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储存一定数量的备灾物资,如棉被、折叠床、家庭箱及社会募集物资等。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备灾物资安全储备和及时调用。
2.应急队伍保障:充分发挥达州红十字蓝天救援队等志愿服务队伍作用。同时,根据需要抽调市、县红十字会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和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等组成相应的应急队伍参与灾害救援救助救护工作。
3.交通运输保障: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及相关费用由市、县红十字会通过募捐或争取政府支持等途径解决。
4.医疗卫生保障:医护人员来源于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红十字志愿者等,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
5.安全保障:应急办协调公安部门,做好救灾物资的安全保障工作。
6.经费保障:救灾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政府资助。
7.社会动员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募捐,招募志愿者投入救援工作。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1.达州市红十字会应急领导小组结合救灾工作实际,适时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及修订,并报市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2.各县级红十字会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红十字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二)制定与解释
1.本预案由达州市红十字会制订并负责解释、修订。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