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3 来源:本站 浏览量: 次
“妹妹,我们夫妇想在去世以后捐献人体(遗体)器官,帮助他人延续生命,该怎样申请办理?”
近日,居住在宣汉县城的陈先生(化姓)和李女士(化姓)夫妇携手走进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向工作人员咨询人体(遗体)器官捐献事宜并表达了捐献登记意愿,在咨询交流过程中,他们语言平和、眼神坚定,展现出了令人敬佩的勇气和大爱精神。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夫妇俩顺利完成了人体(遗体)器官捐献登记手续,光荣地成为人体(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拿到证书,他们感叹道:“将来能够有机会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以一种特别的方式继续‘活着’,让我们的一部分成为他人获得重生的希望,这无疑是生命赠予我们的最大荣耀。”
据了解,陈先生和李女士都已退休,虽然年过六旬,但身体健康,感情深厚,家庭幸福美满,平时热心公益,喜欢帮助他人,在街坊邻里中口碑一直很好。年轻时,夫妇二人都在县内国有企业辛勤工作,他们见证了县城从偏僻落后到欣欣向荣的发展历程,丰富的人生阅历让他们深刻认识到生命的脆弱与宝贵,因此更加珍惜与家人一起的时光,并希望将来通过人体(遗体)器官捐献这一方式,将爱的心愿洒播,让生命以另一种形式延续。据悉,他们的决定并非心血来潮,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并且得到了两个女儿的理解和大力支持。大女儿远在外地工作,但她通过电话表达了对父母决定的尊重;小女儿虽然还在上学,但她也理解父母的善良心愿,并为他们的勇敢感到骄傲。
人体(遗体)器官捐献是一项崇高的事业,不仅能够为医学研究和教育提供宝贵的资源,促进医学科学的进步,还能够为那些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带来新生的希望。陈先生和李女士夫妇申请登记成为人体(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的行为不仅是一种爱心善举,更体现了他们高尚的人生境界,将激励更多人加入到人体(遗体)器官捐献的行列中来,共同为构建更加和谐、进步的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