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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红十字会“以民为先”转作风

时间:2014-08-1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 分享:

     722中午,渠县东安乡高岭村村民王某匆忙来到市红十字会,为身患尿毒症的婆婆和丈夫申请救助,正要下班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她。工作人员在审查王某递交的救助申请资料时,发现缺少一份病情诊断证明材料。这时,经办人员没有让王某回家补齐资料再来,而是设法通过网络传送所需资料图片和电话传真相关资料等方式为其完善了手续;领取救助金时,恰遇单位财务人员外出,为了不让王某再次来回跑路,会领导又个人垫钱将救助金发到了王某手中。就这样,原本需要回家补齐资料、两天才能办成的事,现在,市红十字会不到半小时就让受助群众满意而归。此事仅是市红十字会坚持以民为先,切实转变作风的一个缩影。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红十字会坚持以民为先,切实转变作风,认真解决本单位在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出台规制,治庸治懒。先后完善、出台了《会长、副会长工作职责》、《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等8条机关管理和业务工作规章制度,治理精神懈怠和不作为、乱作为。二是改进服务,做到两勤两热。要求工作人员在为民服务中,多向群众宣传、解释,做到口勤;对群众的事,自己多动腿,让群众少跑路,做到腿勤;心里时刻装着群众,一切为群众着想,对群众的事热心;对前来办事的群众礼貌相待、热情服务。三是优化流程,为民便民。涉及到救灾、救助、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工作中,在不违背原则和损害捐赠人利益的情况下,尽量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改进工作方式,便民增效,避免让群众跑冤枉路。